
王之凤(画像)
王之凤(1911—1936)海阳市小纪镇石马疃头村人,生于中农家庭。7岁上学,读书勤奋。13岁赴济南,在高级小学读书,看过《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等书籍,开阔了眼界,言论初涉时政,抒发救国志向。
1928年秋,在海阳县城三民主义训练班学习3个月。回乡后,组织农民夜校,宣传三民主义,提倡剪发、放足,反对封建迷信。以此为基础,发展农民协会会员,同土豪劣绅进行斗争。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后见蒋介石叛变革命,毅然脱离国民党。
1931年,王之凤考入莱阳乡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抗日救国活动,在集市、乡间发表演讲,张贴标语和募捐,支援东北抗日义勇军;在校外教唱《大路歌》《流亡三部曲》等爱国歌曲,激发青少年的抗日救国热忱。他趁康乐活动、节假日,与农村男女青年排练《放下你的鞭子》《还我河山》等话剧,演出效果颇佳。
1932年,王之凤在莱阳乡师经张静源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暑假,王之凤联络于寿康等人,以反动校长王醒三贪污学款为理由,将王赶出,遗缺由倾向革命的王谦三继任。接着,张静源被聘到香山小学任国文教员。自此,香山小学成为海阳的革命摇篮。
1933年夏,王之凤受中共莱阳中心县委派遣,到招远县开辟党的工作,介绍少年同志社的成员李厚生、臧商彝、王德庵、董瑞生加入中国共产党。随之在道头第五小学,成立了招远县第一个党支部,为招莱边区的革命工作开辟了新的局面。
1935年,王之凤担任中共胶东特委委员。“一一·四”暴动失败后,王之凤不畏艰险,在白色恐怖下,奔波于海阳西乡,会同李桂岩等共产党员,为恢复党的组织、发展地下武装,继续进行斗争。后因保长马士杰告密,王之凤在荷叶山后村被捕。在法庭上,王之凤慷慨陈词,宣传共产党革命救国有功,痛斥国民党镇压革命的罪行。在酷刑面前对党的秘密守口如瓶。
在刑场上,王之凤大义凛然,立而不跪。刽子手按倒数次,均毅然挺起。监斩官怕延迟时间,发生意外,只得破除斩规,昂立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