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的意见
(2024年11月15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陕西是全国革命老区较多的省份之一,现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划定有革命老根据地的县(市区)共64个,纳入国家《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县(市、区)共66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的重要论述,推进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挥老区建设促进会独特作用,弘扬老区精神、服务老区人民、促进老区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重视老促会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区振兴发展的方针政策,确保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认识革命老区在我党历史上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准确把握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深入领会加快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推动老区振兴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标“两个更好”的政治要求,继承和发扬老区光荣传统,加强对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的坚强领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快老区振兴发展抓紧抓实。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老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做政治建设的执行者、党委政府的参谋者、老区振兴的助推者、红色文化的传承者、自身建设的先行者,努力开创全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新局面。
二、弘扬老区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老区振兴发展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老区和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作出的重大牺牲和贡献,积极宣传老区人民艰苦创业和社会各界促进老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引导社会各界更好了解老区、感恩老区、回报老区把大力弘扬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南泥湾精神、张思德精神与弘扬老区精神统一起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指引方向、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充分运用老区丰富的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通过瞻仰参观革命旧址、老区纪念馆、党史馆等形式,引导全社会更好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续红色血脉。做好革命文物、革命旧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红色纪念场馆修缮、管理、保护,加强革命文物价值研究和展示利用。深入挖掘并有效利用老区红色资源,加强革命历史题材文艺创作和宣传推广,讲好老区革命故事、社会主义建设故事、新时期振兴发展故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区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建言献策。支持老区建设促进会聚焦老区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公共服务需求、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强实地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根源,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破解制约老区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供决策参考。支持老区建设促进会深入基层一线,加强与老区群众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老区群众特别是老红军、“五老”同志和军烈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突出关注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行业部门,回应老区群众期盼,解决生活困难。支持老区建设促进会围绕老区振兴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高质量发展中的痛点和堵点,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和政策实施评估,分析机遇挑战,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对策建议。鼓励老区建设促进会梳理总结基层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提炼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省推进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四、搭建桥梁纽带,汇聚振兴合力。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要广泛联系有意愿、有资源的社会各界力量,协助引进适合老区建设的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为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加新动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科技、医疗、教育、康养等志愿服务。吸引关心老区发展的人士,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为老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系合作,帮助老区引进创新理念和先进技术,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老区振兴发展注入新活力。支持老区发展职业教育,帮助培养数量充足、技能高超、素质优良的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为老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与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沟通联络,加大与兄弟省份老区建设促进会、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力度,充分调动资源,广泛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开展。
五、做好帮扶助推,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老区建设促进会帮助老区积极对接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将老区振兴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并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合作机制,拓展合作空间。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老区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促进老区群众稳定增收,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聚焦重大项目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助力老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增强发展活力、增进民生福祉。帮助老区将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红色资源与绿色生态、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打造“红色十”多元产业发展业态,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叠加。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老区科技教育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医疗卫生服务优化等工作,重点关心关爱符合条件的“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群体,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六、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老区建设促进会的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明确党委、政府各1名领导同志负责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每年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注重
工作联动,召开有关老区建设的重要会议,视情邀请老区建设促进会参加;社会工作部门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民政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高效运转。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壮大工作力量,将热心老区事业、支援老区建设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展为会员,将熟悉老区建设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符合相关规定的同志推荐为理事,服务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