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导向、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安排。《规划》提出,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改善边疆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抵边村镇和边境农场建设。多措并举解决高海拔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规划》在新一轮农村改革推进工程乡村招才引智行动中提出,建立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每年引导10万名左右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等服务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