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2017年,烟台市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市推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我们从最初的11个村试点,扩大到百村示范,现在已经实现了千村覆盖。各县市和乡镇在工作推进中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不搞强制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断总结经验,从合作社的组建方法、入股方式、经营模式、收益分配、民主决策、内外监督等方面,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并明确了合作社的检验标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共同富裕、防止大户控制。到2019年末,全市已有1470个村开展了这项工作,占村庄总数的22.8%。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显现了令人鼓舞的成果,基层干部的精神面貌大大改观,涌现出一批好带头人,实现了强村富民双赢,群众的集体主义意识增强,人才开始回流,村庄再现蓬勃活力。
烟台市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从最初几乎无人认同,到现在越来越多地形成共识,全市各县区的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我们深切感到,只有把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问题倒逼的结果
我先后在山东两个市工作,工作期间调研走访了300多个村。我深切感受到当前农村存在几大突出问题: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合作社乱。
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烟台是一个发达城市,工业领先于全省,但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2017年,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庄有2100个,占32.6%;有的村即使有集体经济,但大多是靠资源吃饭,简单发包租赁,增收渠道单一,发展后劲不足;有些村已经习惯“等靠要”。村集体经济空壳,党的领导和基层治理也近于“空壳”。由此,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
二是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降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生产经营权和劳动产品支配权都回到了一家一户手里。在很多群众心中不知道党支部还有什么作用。村“两委”换届选举,村民只看中村委会的选举,想方设法拉票甚至发生贿选问题,而村党支部书记常常选不出来。有的村党组织不会做群众工作,只是用简单的给钱给物代替思想工作,导致说话没人听,干活没人跟,基层党支部失去了权威性,也失去了凝聚力和感召力,而宗教甚至邪教随之在基层争夺群众。农村基层的组织力和号召力是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巩固。
三是群众集体意识淡化。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很大作用,但不可否认,农民一家一户单打独斗,淡化了群众的集体意识。一些群众只关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对村里的公共事务不闻不问,甚至只要权益不讲义务,不再热心为集体发展献计出力。我们国家搞革命斗争取得全国政权,靠的就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我们党之所以能从“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用短短三十年时间建设新中国,靠的也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我们在工作中一个很深切的感受就是,群众是需要组织的,过集体生活的群众跟关起来门来自己过日子的群众,精气神完全不同。群众组织起来才能成为人民,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才能产生巨大的能量。
四是农村发展活力不足。现在青壮年外出务工、大量土地撂荒,农村“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农业边缘化等是全国性的问题。烟台苹果享誉全国,苹果的结果期是30年,改革开放后种的第一茬苹果已经到了树龄老化、产量下降、品质降低的时间节点,正逐渐被新疆、陕西的苹果赶超,现在留村里的基本都是老人,没有能力给果树进行更新换代。况且,更新果树之后的3-4年内不结果,何以维持生计?所以一家一户不可能实现果树产业升级,也无法解决机械化作业的问题,只能眼看着苹果产业一年年衰落下去。要提高农业生产力,必须推动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走集体化、合作化路子。
五是当前合作社在发展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中央大力提倡发展合作社,连续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民合作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一些合作社在发展中偏离了造福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向。比如,有的合作社被资本利用,作为圈地谋利的工具;有的合作社仅由几个发起人组成,上级的优惠扶持政策被少数人独享;有的合作社成立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没有实质性运转,等等。
如何充分释放合作社的优势、端正发展方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由此,我们从实际出发,探索了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办法,以期系统性地解决问题。
村党支部的责任所在
首先,村党支部发展集体经济职责是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提出“村党支部要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如果村党支部不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就是失职缺位。
其次,党支部具有其突出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党的基层组织要站在经济发展的前沿,带领群众一起干,转变以往村集体将资源、资产简单发包租赁的模式,牢牢把握集体经济主导权,把党支部工作全面融入到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和集体增收之中。党支部是在领导群众干事中不断树立威信,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堡垒作用也就体现出来了。
第三,重建党支部与群众的经济联结纽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弱化了基层组织与家庭之间的经济联系,降低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弱化了义务观念和集体意识。党支部通过领办合作社把群众组织起来,以股份合作的方式把集体和群众联结在一起,形成了经济利益共同体,群众对集体的关心自然就上来了。
从组织部门入手,统一思想
2017年4月,烟台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要求全市党组织把学习《塘约道路》作为“两学一做”的一项内容,同时作为党支部书记的必读教材。2017年我们邀请王宏甲老师来到烟台,给全市2000多名党员干部做报告,并邀请他到我市已有的村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进行调研,然后召开了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和部分乡镇、村书记的座谈会,拉开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大幕。
但是,幕好拉、戏难唱。
一是干部思想解放难。就在王宏甲老师参加的座谈会上,大家展开了激烈的思想交锋。有的同志不赞同集体化道路,认为塘约村可学的是精神、不是道路,认为现在再提发展集体经济是走“回头路”,不合时宜;有的认为烟台农民一家一户发展得不错,只要农民富了,有没有集体经济无关紧要;有的认为很多村集体的山地都承包到户了,没有预留资源和空间,发展集体经济已经“山穷水尽”;有的认为前些年发展村集体经济,办工厂、上项目,结果很多村办企业办得不好,集体背上了沉重的债务,现在再搞会重蹈覆辙;有的认为发展集体经济会导致小官贪腐,损害群众利益;还有的讲,塘约村搞集体经济是因为穷则生变、因为有个左文学,我们没有那样的人,出不来那样的村;如此等等。
应该说,在起步时,反对声一边倒地盖过了赞成声。但我们不怕争论,争论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的过程。
二是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难。起步时,这项工作是由市委组织部推动,到2018年初,很多合作社已经初见成效,我们希望能整合各方面资源,以市委的名义出台扶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文件。市委组织部主动向市里各有关直属部门征求意见,希望得到支持,但这个文件迟迟未能出台。一年多的时间里,在没有外界支持的情况下,我们单是靠把群众组织起来,已经有300多个村成立了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村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到2018年7月,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开了现场会,参会的同志心服口服。至此,《百村示范行动》文件终于正式下发。
三是基层群众发动难。东院头村的林贤书记动员村民组织起来比塘约还早。一开始村民都不认可,认为这是重搞“一大二公”、吃大锅饭。村党支部一个月内开了12次会,还邀请了高校研究合作社的教授来讲“什么是合作社,办合作社的好处,怎么建合作社”,不断做工作,最后在村民中形成了共识。
这只是领办合作社中遇到众多难题的冰山一角。塘约是一个点,烟台是一个面,它的分量不可同日而语。而且烟台虽然集体经济薄弱,但一家一户的日子过得不差。所以,大家不理解不支持很正常。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坚信,只要方向正确,咬定青山不放松,一锤接一锤地敲,就一定能成功。我们就是凭着这么一股劲往前走。可以说,自上而下推动集体经济,这是一次自觉的自我革命,是理性思考之后的主动选择。
我们一个县市、一个县市去跟县委书记剖析,召开工作会议,抓好干部培训,研究扶持政策,深入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和宣传工作。凡是到基层调研,我们必到现场,必听工作进展,必问下一步打算。我感觉,在这个过程中,统一思想非常重要。就像蒸馒头,必须经过一个发酵的阶段,发酵不充分,面发不好,就会蒸成一锅死面馒头。在重大问题上必须把握节奏,不疾不徐,稳中有进,急躁冒进不行,“一刀切”不行,拐急弯一定会翻车。我们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光“发面”就发了半年之久。这个思想发动是我们贯穿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一个重要办法。
栖霞市东院头村丰收的喜悦
压实责任,让党委政府推着干
2019年4月底,我在市委党校给全烟台市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专题讲了一次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思路、加压推进。各县市区把这场辅导报告的视频录像作为思想发动教材:像龙口和栖霞都召开千人大会,直接把会议开到了村一级;蓬莱组织“走看评”现场观摩。在层层推动下,各县市区已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作为抓实农村基层党建的“牛鼻子”,形成了一个热潮。
乡镇党委书记是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施工队长,他们首先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统筹谋划到位、推进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深入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纳入镇域经济发展规划,与镇域经济发展、与本镇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如栖霞市官道镇,投资300多万元建设“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服务基地”,提供社员培训、技术指导、人才建设、规范管理等全方位服务。龙口市东莱街道把该项工作列为“一号工程”,党政班子成员“一对一”挂靠重点意向村。莱阳市龙旺庄街道设置专项奖补资金,建立每月会议调度一次、每月实地督导一次、每月集中研判一次的“三个一”工作机制。这一工作涵盖了支部建设、组织发动群众、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方方面面。
在资金支持方面,牟平区玉林店镇设立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池,村集体从资金池中申请扶持资金,作为集体资金入股到合作社,镇党委与村集体签订协议,要求村集体每年在合作社分红后,拿出村集体分红资金的20%作为反哺资金,重新注入乡镇资金池,维持资金池的持续运转。栖霞市对投入到村的财政资金,要求从收益中拿出30%投入到所在镇的“资金池”,扶持其他村的发展。各县市区都在统筹利用切块到县的乡村振兴“资金池”,集中资金办大事。
在政策支持方面,2018年,市里整合财政、农业、国土、供销等8个部门的力量,对100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村进行全方位支持。2019年,又进一步整合农口相关部门力量,专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的十六条措施;市供销社依托为农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提供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等八项“定制”服务;市商务局明确了搭建电商平台、农超对接等9项重点任务,给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我们请来农科院的专家,把新技术、新品种和新生产理念引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村庄。
栖霞市东院头村分红大会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基本形式
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以及群众的能动性结合在一起,由党支部书记或者是党支部成员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入股,建立起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用类似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进行管理和监督。
具体的发展模式
各地各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产业基础各不相同,我们要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因村制宜,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因村而异。目前各县市区探索了合作社经营管理三种基本模式:
第一种是村集体独立经营。
第二种是村企联营。企业一般以资金入股合作社,并提供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管理、产品统一收购,借助企业的经济、技术、管理和市场营销优势,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例如栖霞市某村合作社搞苹果换代,企业负责前期投资,前4年无果期按每亩1000元付给群众作保底收入,第5年有收益后,除去生产成本的纯收益,村集体收取5%管理费,其余按4:3:3的比例分别给投资企业、第三方管理企业和入社群众分红。待企业收回投资成本后,再适当降低企业分成比例。又如招远市某村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实现全村土地流转,组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经营管理,村集体、全体村民和农业开发公司三方组建合作社,村集体和村民占股51%,公司占股49%。
第三种是对外承包经营。党支部成立服务型合作社,统一流转土地形成规模,配套基础设施、新上项目后,再将土地分片承包,解决村集体管不过来的问题。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联合社。
这些做法都是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今后还会涌现出更多样化的管理模式。但不管哪一种形式,牵头主导的都是党支部,一切工作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党支部拥有话语权、决策权和分红权。
合作社的检验标准
习总书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的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同样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农业发展方式的一种新的道路。中国特色的本质特征在于: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本质特征。我们抓乡村振兴,第一位的工作就是抓党组织的建设,党组织工作不仅聚焦于产业发展,同时要巩固党在农村的基础,不能丢掉农村的阵地。所以,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必须依靠党的领导来实现,在工作中也必然要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坚持共同富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是我们和西方发展道路的重要区别。资本主义国家的农场主收入可以非常高,但贫富差距的问题无法解决。我们的乡村振兴,不管是能人还是老弱病残,都要过上幸福生活,都要全面发展,一个也不能掉队,这在今天我们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要提高党员和村民的入社比例,让尽可能多的贫困群众入社,让更多的农民提高收益,防止大户控制或大户垄断,防止形成“精英社”。比如栖霞市提出:合作社中单个社员股权不能超过20%,农民二次分红的比例不能少于40%,这就比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权益。
第三,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习总书记强调,农村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现在有些人主张土地私有化,这是十分错误的。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和根本特征,是实现最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如果我们把私有化作为改革方向,那岂不是又会分化出地主和贫农,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如何体现,只要我们是共产党,只要我们还是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也是我们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的本质特征。
我们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具体方法可能各种各样,但这些基本原则不能突破,不管什么类型的合作社都要拿这三个标准衡量,符合这几个标准才可以创新。
2019年3月,我们编印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操作实务30问》小册子,针对关于如何确定合理的入股办法和利益连接机制,如何选择合适的产业,如何获得启动资金等等具体的做法,其中有方法有实例,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给基层推进指点迷津、提供借鉴。我们依托烟台党建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网上服务平台,其中开辟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栏目,对相关问题答疑释惑。
重要的是解决“道”的问题
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经蓬勃发展。我感觉,在推行工作中,“术”的问题好解决,重要的是解决“道”的问题。
只有实事求是,才能稳步推进
推动任何一项工作,不仅要道路正确,还要方法正确,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一个村好办,打造一个点好办,但是如何在一个区域内复制推广,要讲究方式方法。
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推行这项工作是渐进式的,最初在11个村试点,一年之后是百村示范,到今年是千村覆盖。具体的组建方法、入股方式和经营模式,各有各的探索,各有各的长处,只要是坚持党支部领办,只要是坚持合作社性质,我们就鼓励基层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保障这项工作快速地推开。要坚持质量优先,不搞“一窝蜂”。
坚持示范带动,不搞“大呼隆”。我们不定指标,不搞突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做夹生饭。主要精力放在解开思想疙瘩,培育典型上,让事实说话,让更多的群众看到好处、尝到甜头,然后他就会主动学习,自主发展。通过这样的工作方式,保证稳步推进。
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硬推。是否入社群众自己说了算,在推进工作中,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帮群众算对比账、长远账,但是决不设定百分比等数量指标,让每一个入社群众都是自觉自愿的。
坚持从严管理,避免“萝卜快了不洗泥”。对成立的每一个合作社审核把关,起步时就从章程、民主管理、股金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村党支部依章办社、依章办事,确保村党支部干成事、不出事。基层也创造了一些很好的做法,如建立议事决策、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审核把关机制。坚持公开办社,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强化外部监督,包括合作社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
坚持全面统筹,不搞单兵突进。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凝聚资源,保障这项工作后劲充足。
只有不畏艰险,才能勇于担当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新生事物。现在全国有不少坚持集体经济的明星村,但自上而下地在全市推进办合作社,其他地方没有先例。这个工作上级没有要求我们做,不做肯定没毛病,因为我们在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是省内先进。现在自己没事找事,捅这个有争议的马蜂窝,当然有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市里的有关领导给予我们坚定的支持,全市组织系统积极工作,把最初的构想变成具体可行的做法,体现了很强的执行力。
我们基层的党支部书记和群众,给予我毫无保留的拥护和鼓励。莱州市田家村合作社理事长杨春华写的一段话表明了群众对走集体经济道路的肯定和支持:
“有一条路人烟稀少、孤独难行,却是不得不坚持前行,因为在它的尽头种着的是期待和梦想。”
这条路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路,是以组织力促进乡村振兴的路,虽然现在这路上走得人还不够多,还有阻碍,也有困难,但是我们烟台的实践已经初步证明这是一条正确的路。今天我们的同路人越来越多,相信总有一天中国农村一定能一起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康庄大路。
【作者简介:于涛,中共烟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