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5月23日,烟台市人力车夫杨禄奎被“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办事处美籍职员史鲁域琪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不治身亡。美国领事企图用1844年与清王朝签订的《望厦条约》有关条款为史鲁域琪开脱罪责。在人民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强大压力下,肇事者史鲁域琪向受害者家属赔礼道歉,并受到烟台市地方法院的公开审判,在解放区法律面前低头认罪。1947年7月5日,史鲁域琪在《烟台日报》上发表了他向中国人民的“悔过书”,烟台人民取得了斗争的胜利,史称“杨禄奎事件”。